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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宁市公开推荐差额选拔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分空缺职位拟任人选工作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28 11:33     来源:综合科   

为进一步深化首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委决定,开展公开推荐差额选拔(以下简称“公推差选”)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分空缺职位拟任人选工作。

一、公推差选的职位及名额

(一)正处级(或相当正处级)领导职位7

(二)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领导职位39

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推荐对象的范围

(一)职位1-48-26:面向市直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推荐;

(二)职位5-7,28-37:面向市直公务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推荐;

(三)职位38-44:面向市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开推荐;

(四)职位27:面向市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和武鸣县公开推荐。

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推荐职位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推荐为正处级(或相当正处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正处级(或相当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

推荐为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的,须现任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

推荐为市管国有企业副职的,须现任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或担任市管国有企业(含原为市管的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满3年,或担任市国资委管理(含市国资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正职满2年或副职满5年。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推荐为正处级(或相当正处级)领导职务的,男年龄在57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5周岁以下;

推荐为副处级(或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的,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3周岁以下;

推荐为市管国有企业副职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52周岁以下。

4、有从事职位相关领域或专业的工作经历;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331日。

(二)职位具体要求

职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四、步骤和程序

公推差选工作从2012227日起,至5月下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市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评办”)发布简章,公布公推差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介绍举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市考评办推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自荐1个职位。如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由市考评办根据具体情况从中确定一个推荐职位。《干部推荐登记表》(分组织推荐表、群众举荐表、个人自荐表)可到市考评办领取,也可从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网(http://www.nndj.gov.cn)下载。

组织推荐的,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1、单位推荐报告;

2、《干部推荐登记表》;

3、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及推荐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4、近3年来的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

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需报送以上2-4项材料。

(三)资格审核和遴选考察对象

1、资格审核。市考评办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5比例的职位一般不进行公推差选。不进行公推差选职位的合格推荐人选可以推荐到其它职位或放弃,推荐到其它职位的,须符合该职位的具体要求。

2、组成考评委员会,开展两轮遴选。考评委员会成员包括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

1)第一轮遴选:适岗评价。考评委员会成员对合格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适岗评价并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附后)。根据得分高低,按每个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竞职答辩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2)第二轮遴选:竞职答辩。考评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评分。

根据适岗评价和竞职答辩合计得分,按每个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与决定任用

1、差额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考察情况量化计分公式附后)。

适岗评价、竞职答辩、差额考察三个环节,分别按30%40%3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根据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总成绩,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票决人选。

2、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成员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1的比例投票表决拟任人选,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市委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各职位的任用结果。

对公推差选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相关事项

公开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12227日至315日。

推荐方式可以是现场推荐,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推荐。接受现场推荐时间为上午800-下午530。邮寄信函寄送市考评办,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委组织部,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推荐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未尽事项请向市考评办咨询。办公地点: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委组织部一楼,联系电话(传真):0771- 261011326157432613963,邮编:530012,电子信箱:nnskpb2012163.com,监督电话:0771-2615752

本简章由市考评办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公推差选市管职位.doc

南宁市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工作办公室

20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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