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市2011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二批
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党组织,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组通〔201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南宁市2011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二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市委组织部牵头统筹组织开展的2011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二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于6月2日启动,8月中旬基本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6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职位信息。
2、6月2日—8日,宣传动员。各单位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和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选拔。
3、6月8日—20日,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参加人员到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照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6月20日—22日,汇总报名信息。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对报名者信息进行汇总,汇总信息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名者基本信息名册、报名表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5、6月25日前,各招录单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6、6月20日—7月20日,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各招录单位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或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命制试题。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应将成绩及时通知报考者。
7、7月25日前,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
8、8月20日前,办理任职手续。各招录单位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和调动、入编手续。属职务晋升或从企事业调任的人员任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市直机关系统内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在6月-7月集中组织开展,具体由各单位安排实施。
二、开展范围和方法
第二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工作和跨区域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同时进行,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及市属国有企业,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南宁市的市级双管单位(公务员机关)干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加选拔。每位报考者只能报名参加一个职位,并签订承诺书,经发现有多报职位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是指同一职务层次干部的平级交流任职,一般在同类性质单位间进行,可以在市、县(区)、乡镇之间跨区域平级交流任职,也可以在性质相近单位、部门之间跨部门平级交流任职,或以跨区域跨部门相结合的形式实施。
跨区域跨部门竞争上岗是指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跨区域跨部门提拔到上一职级领导岗位或者竞争交流到同一职级领导岗位任职。职位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也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市委组织部牵头统筹组织开展的2011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二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报名者应具备《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任职回避等规定,企事业单位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及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在南宁市的市级双管单位(公务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加选拔。
2、任职资格。
交流任职任职资格:
(1)报名者参与竞争的职位,必须是与报名者相同类型性质单位、同一职务层次职位,一般需任现职满一年以上。
(2)报名参加交流任职的人员,正科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5岁、副科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0岁。
竞争上岗任职资格:
(1)竞争公务员机关(参公单位)科长职位的,应现任(相当)科长、主任科员或现任副科级职务(相当)满两年以上;竞争公务员机关(参公单位)副科长职位的,应现任(相当)副科长、副主任科员或现任科员满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
(2)竞争事业单位科长职位的,事业单位报考者应现任副科职满三年以上;竞争事业单位副科长职位的,事业单位报考者应现任科员满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
(3)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要求可以放宽两年。
6、报名参加交流竞岗的干部还应具备交流竞岗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身体健康;
以上年龄,任职时间截止2011年6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各项工作程序参照《南宁市2011年“推优育才”工程第一批跨区域跨部门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南组通〔2011〕24号),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相关文件、职位信息表和报名需填报的各类表格,均可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上进行查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积极帮助本单位报名参加人员出具相关材料,如实提供干部的有关情况。
(二)主动宣传,积极发动。各单位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大力宣传,引导和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参与,将此项工作的意义、公布的职位信息所需资格条件和相关工作程序、时间安排详细告知单位全体干部。同时要告知每人只能报名竞争一个职位,注意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干部的思想工作。
(三)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招录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步骤抓好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竞岗工作,要统一设立报名咨询电话,各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落实命题、考试、阅卷等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命题、考务等工作的安全。要始终把选拔质量放在第一位,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借交流任职和竞争上岗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
(四)认真摸底,及时报备。请各单位根据第二批职位需求条件核查本单位符合条件干部,形成干部花名册,于6月17日前盖章后报送一份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含电子版)。
咨询电话:南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842357
附件:
1、
2、
3、
4、
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 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公务员局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