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计划对数字城管专项宣传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相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二、采购项目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数字城管专项宣传服务”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圆整(¥150000.00),服务内容为:
(一)宣传片拍摄:拍摄扬尘污染治理有奖举报宣传片,时长约2至3分钟。宣传片提交采购单位审核验收后,版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使用。
(二)宣传内容推广:由供应商负责对接1家具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矩阵的南宁市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提供宣传服务,并支付所有的服务费用。供应商所对接的媒体新媒体矩阵(包括客户端、微博、微信及各公众号)粉丝总数应不少于1000万,服务期内在平台上推送信息数量不少于10条。
三、竞标人资格
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竞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前往:(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前往领取时需要提供);(2)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4时至18时。 获取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A座604室。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竹溪大道84号A座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702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评标及结果公示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将依据评分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中标供应商名单在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网站上公示。
七、业务咨询
联系人:孙雯静,联系电话:0771-5386115。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2021年11月10日